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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各省新增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预测文章来源:计鹏新能源 | 发布日期:2018-07-24 | 作者: | 点击次数:
2018年3月23日国家发布了关于征求《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正式走入电力发展中,成为可再生能源战略发展的政策要求和重要支持。本文结合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征求意见稿)的各省非水可再生能源的配额情况,根据2018年上半年发布的电力统计数据,分析2018年全国各省完成配额的可能性;同时根据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数据,分析2020年完成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和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所需要的新增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从而预测2018年—2020年各省需新增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的装机容量。 一、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的定义 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是指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和能源发展规划,对各省级行政区域全社会用电量规定最低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比重指标。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按年度制定各省级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并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实施方案和保障政策,督促本区域承担配额义务的市场主体完成配额指标。各省级电网企业负责组织经营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完成区域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指标,对本经营区域完成配额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比例 根据中电联统计的《2017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快报》、国家能源局2018年5月22日发布的《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报告》中统计的数据分析,2017年风电和太阳能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重为为6.6%,生物质发电占总发电量的1.24%,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约为7.84%。 三、2017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比例基本满足2018年配额要求 将2017年各省已有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比情况与2018年配额指标进行对比,十一省已经满足配额要求,五省距离2018年配额指标相对还有一定量的差距,有发展容量。其他各省还有一定的空间。 四、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完成2018年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需要增加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 不考虑各省限电因素及2017年的存量电站,不考虑外送或者落实的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量,部分省份完成2018年配额无压力,如果考虑到2017年的存量电站,有些省份已经能保障2018年完成配额对非水可再生能源的发电量要求。十一省不需要增加新的装机即可完成2018年配额制指标。四省经过测算需要增加的装机容量也比较少,在0.06GW——0.34GW左右;六省需要增加的容量相对较多,在2.53GW——10.13GW之间。总体说来,考虑到各省的限电因素、全社会用电量的增速、新能源大省外送非水可再生能源电量,2018年全国各省完成配额的指标压力不大。青海、河南、山东、安徽、浙江、湖南、天津应重点关注,具有发展新装机容量的空间。 五、满足2020年非水可再生能源配额指标要求全国大部分省份需要新增装机 到2020年从满足可再生能源配额制和2020年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目标双重角度出发,四省现有的非水可再生能源装机已经可以满足2020年本省的配额需求,除此之外的大部分省市区需要增加风电和太阳能发电站的新增容量建设。其中两省的配额指标压力大,新能源发展空间大,三省总装机容量也需要进一步加强新能源的建设步伐,这几个区域的市场空间也比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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