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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为分布式电力交易开拓更广阔市场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 发布日期:2018-04-09 | 作者: | 点击次数:
2017年底,国家印发《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大力推进终端用户对可再生能源的直接购买,被业内视为分布式电力、乃至整个电力体制改革的“破冰”之举。1月3日,两部委再次印发补充通知明确,各省至少选择1个地区申报交易试点,全额就近消纳的项目在自愿放弃补贴的情况下可免于规模限制,为分布式电力交易的进行开拓更广阔市场。 时隔近70天,《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明确,“开展分布式发电与配电网内就近电力用户的电力交易”,“分布式发电项目根据各类分布式发电特点和相关政策,既可与电力用户进行电力直接交易,也可委托电网企业代售电,也可采用全额上网方式”,再度推动分布式项目的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布式发电市场交易大门打开的同时,《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为项目的电源类型提供了更多选择。根据文件,除常规的小水电站、风能、太阳能等分布式发电项目,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新能源也被明确列入了适用对象的行列。 历经数年期盼,今年3月,我国第一份全面性可再生能源配额政策终于浮出水面。《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及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直面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的消纳问题,对配额指标的省级约束性指标地位进行明确定义,通过市场化手段,从消费端到供给侧全面布局,旨在完善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机制,实现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的根本性转变。 第一季度,我国可再生能源电力行业在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在不停歇地变革与优化之中,一步步向前,一点点完善。相信我国分布式发电行业乘此良机,将通过自身努力,为整个行业、乃至整体经济的优化升级奉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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