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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内蒙古非化石能源装机提至38%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 | 发布日期:2017-08-22 | 作者: | 点击次数:
8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官网公布《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发展 “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 《规划》),“十三五”非化石能源装机比重达到38%左右,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到4%左右。 按照《规划》,“十三五”内蒙古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5亿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消费量80亿立方米左右,非化石能源消费量2500万吨标准煤左右。在能源生产上,全区一次能源生产总量达到7亿吨标准煤左右。天然气产量达到300亿立方米以上,非化石能源生产量达到3300万吨标准煤。电力装机容量达到1.65亿千瓦左右,其中火电1亿千瓦、风电4500万千瓦、光伏1500万千瓦左右。 为加强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利用,内蒙古将实施光伏扶贫工程,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推进完善可再生能源消纳市场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十三五”期间,将力争新增新能源外送装机2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18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00万千瓦左右。 此外,“十三五”期间,内蒙古力争新增新能源本地消纳装机85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3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50万千瓦左右。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设方面,着力打造阿拉善、包头北、鄂尔多斯、乌兰察布、锡林郭勒、赤峰、通辽、呼伦贝尔等8个新能源基地。重点依托锡盟—山东、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等电力外送通道,加快推进通道配套外送新能源项目建设,推动赤峰、蒙西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开展前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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