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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重压促使新能源产业进步升级

文章来源:中国电力报 | 发布日期:2017-06-07 | 作者: | 点击次数:

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对列入第一至六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项目进行电价附加补助资金清算。本次补贴清算工作是对过去补贴欠账资金的一次清理,是之前政策的延续。

通过初步梳理6批补助目录,此次清算工作将主要风电项目106.9吉瓦、光伏项目25.9吉瓦、生物质发电项目9.3吉瓦。

从国外可再生能源企业的 “OEM工厂”,到多项技术领跑全球行业发展,短短几年间,我国以风电、光伏为代表的可再生能源行业发展速度令人瞩目。然而,在可再生能源行业大跨步发展、能源结构不断优化的同时,行业规模扩张带来的发电补贴金额的迅速增长也大大超过了之前预期。

据业内专家分析,目前,我国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为每千瓦时1.9分,按照文件,2016年应当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附加基金大约在800亿元左右,与当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基本相当,但实际征收的数额远低于这一数字,成为导致补贴无法及时到位的重要原因之一。未来,伴随行业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政府补贴压力将更加沉重。

与此同时,补贴资金的滞后发放也已成为了被默认的行业“常规”。面对难解近渴的国家补贴,企业只能依靠地方补助、银行贷款等其他资金勉力支撑,有时还会遭遇限电等情况,严重影响了现金流及后续投资,电站经营举步维艰。

在政府巨大补贴缺口与企业的殷殷期盼下,2016年底,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提案的答复(摘要)》明确,妥善解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缺口较大的问题,根本之策在于尽快建立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与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相匹配的联动机制。我国将“根据可再生能源发展规模,相应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并适时下调可再生能源上网电价标准,研究建立补贴退坡机制。

为缓解补贴重压,2017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通知出台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拟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的核发及自愿认购,尝试通过市场化方式消化电价附加补贴资金,并为配额制的推行和实施提供制度基础。在短期之内,补贴和绿证将互为支持,绿证发挥补充作用。

无论是补贴制度还是绿证制度,其出发点都是为了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成本降低,提高行业市场竞争力。伴随技术的不断提升,以及限电等情况的进一步减少,风电、光伏有可能在近年内实现平价上网。就在不久前,国家能源局印发文件要求各省(区、市)、新疆兵团遴选1~2个不超过10万千瓦的风电项目,开展风电平价上网示范工作。

面对日渐明朗的能源补贴形势,多位可再生能源企业负责人都在采访中明确表示,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才是推进行业发展的关键。企业已做好准备,投身市场竞争,依靠技术研发创新推动企业与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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