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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大力发展新能源

文章来源:经济日报 | 发布日期:2016-11-08 | 作者: | 点击次数:

“十三五”时期是电力工业加快转型发展的重要机遇期。为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电力电量需求,《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万亿至7.2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至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在电源结构方面。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的要求,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亿千瓦左右,比2015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天然气发电装机增加5000万千瓦,达到1.1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这要求我们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按照集中开发与分散开发并举、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优化风电布局,统筹开发与市场消纳,有序开发风电光电。”韩水说。

《规划》提出,2020年,全国风电装机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500万千瓦左右。按照分散开发、就近消纳为主的原则布局光伏电站。2020年,太阳能发电装机达到1.1亿千瓦以上,其中分布式光伏6000万千瓦以上、光热发电500万千瓦。按照存量优先的原则,依托电力外送通道,有序推进“三北”地区可再生能源跨省区消纳4000万千瓦。

与此同时,要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严格控制煤电规划建设,合理控制煤电基地建设进度,因地制宜规划建设热电联产和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积极促进煤电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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