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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保加利亚征收可再生能源电力“入网费”引发争议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2-09-21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记者 陈航)保加利亚国家能源和水资源调节委员会日前宣布,自18日起保境内所有可再生能源电站,包括2010年3月之前建成并网的各类新能源电站,需支付不同比例的“入网费”。这一决定在保加利亚国内引发争议。 针对为何对可再生能源企业征收“入网费”的问题,保加利亚国家能源和水资源调节委员会表示,可再生能源项目打破了保加利亚电力系统的供需平衡,导致额外成本的出现。而电力运营商则表示,随着可再生能源项目的大量增加,系统运营成本出现大幅上涨。 根据这一新规,“入网费”只针对可再生能源企业,而不包括火电站和核电站。保加利亚太阳能协会会长尼古拉·加兹多夫在1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这是对新能源企业的歧视。 “入网费”新政在保加利亚开始实施后,新能源投资项目或将面临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为吸引外国投资者在保上马新能源投资项目,从2011年5月起,保加利亚政府推出一系列针对新能源企业的税收、信贷优惠措施,帮助不少新能源投资者从银行获得项目开工所需贷款。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保风能的并网规模约为622兆瓦,太阳能的并网规模为720至820兆瓦。 “入网费”新政推出后,在保的新能源项目将面临产品利润空间逐步缩小和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保加利亚风能协会负责人塞巴斯蒂安·内特利希19日表示,向新能源企业征收“入网费”的决定将使所有在保风能项目的收入缩减10%。他认为,该决定将把很多新能源企业置于无法偿还贷款的尴尬境地,甚至威胁到保加利亚贷款银行,进而可能触发金融危机。 保加利亚太阳能协会与风能协会19日发表联合声明称,将通过法律途径就保加利亚国家能源和水资源调节委员会向新能源企业征收“入网费”的决定提起上诉。同时,两协会已向欧盟委员会上诉,认为征收“入网费”的新规违反了欧盟规定,并希望通过欧盟向保加利亚政府施加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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