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0x86.gif
热门关键词: 广州能源所 百度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充分利用“绿箱”政策 扶持“绿色汽油”产业

文章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 发布日期:2009-12-03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冯献 詹玲 李宁辉

木薯是非粮作物中最佳的生物质能源品种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能源需求的巨大缺口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石油供给压力空前增大。因此,作为石油替代性产品的生物质能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其中燃料乙醇是生物质能产业中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生物能源。据统计,2004~2008年我国燃料乙醇总产量已突破180万吨。目前我国生物乙醇的消费量已占全国汽油消费量的20%,成为继巴西和美国之后的第三大燃料乙醇生产国,而以非粮原料生产燃料乙醇的技术已初步具备商业化发展条件。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预测,到2010年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将达到200万吨,到2020年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将达到1000万吨、非粮原料燃料年替代成品油约1000万吨。

从我国实情和国家粮食安全方面来看,作为非粮生物质能原料,木薯是诸多非粮作物中最为理想的一种。首先,木薯不占用耕地面积,实现了不与粮争地的方针。其次,从经济效益来看,木薯在同类非粮作物中生产成本最低而产能较高。据估计,以生产1吨酒精计,需要不同原料的单耗为:甘蔗17吨、马铃薯9吨、红薯8.7吨、鲜木薯7吨(或木薯干片3吨左右);在原料成本方面,木薯成本约为2500元左右,而甘蔗和玉米的成本为3000元左右;在产能方面,木薯较甘蔗等的土地酒精产率更高、其净能比高达3.56,而甘蔗的净能比最高只达到1.7。因此,用木薯制成的燃料乙醇,不仅被称为可替代汽油的环保型“绿色汽油”,而且是最经济可行的生物质能,必将成为我国未来优先发展的能源作物之一。

木薯生物质能源产业经济生态效益显著

2007年12月,中粮集团投资在广西建设的年产20万吨燃料乙醇项目正式投产,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投入生产的非粮燃料乙醇项目。2008年3月,国家科技支撑项目“木薯生物质能产业化关键技术和研究”也开始实施,

项目实施完后将建成“科研+企业+农户+基地”试验示范基地5个、木薯良种繁育基地1万亩、木薯综合配套节本栽培技术集成应用示范区5个(核心示范区面积5万亩)、沼气管道网或沼气发电网示范基地1~2个,木薯为原料的万吨级规模燃料乙醇示范生产线1条。

木薯生物质能源产业带动农民致富的效应也十分显著。2008年4月,笔者曾就木薯种植户种植成本收益在广西进行典型调查,其中成本包括生产资料(化肥、农药、种子)、劳动力(以工时核算)以及运输成本,收益包括公司对农户的补贴、肥料回送(折价)以及农户的销售收入等)。调查得出:平均每户需花费成本为大约530元/亩(其中化肥为30元/亩,劳动力成本500元/亩,其他为0),而平均每户亩收益为1344元/亩(其中补贴:30元/亩,肥料回送折价18元/亩,销售收入1296元/亩),净利润高达814元/亩,每亩比往年增长了400多元。而据广西省发展改革委乙醇办介绍,仅2008年1季度,广西就生产无水乙醇1.15万吨,带动种植木薯近100万亩,促进周边农户增收3亿元。

木薯生物质能源产业还探索出了一条具有很高生态效益的循环经济路线。在生产生物质能的同时,在木薯酒精废液和污水处理中,通过循环利用废水、废气、废渣等生成沼气,用于锅炉燃烧,提高能量。沼气发生系统中的污泥,经混凝、发酵、干燥处理后,有针对性地按配比添加营养剂,充分混合后可生成生物有机肥,可用于木薯种植,改良土壤。同时,利用酒精废液中不易分解、但对农作物有营养的其他有机成分,用于木薯灌溉,实现高浓度有机废水的群补循环利用,这有助于节省成本、提高木薯的产量和质量、改良土壤。

充分利用“绿箱”政策加大扶持力度[NextPage]

目前我国木薯生物质能产业还处在试点阶段,投资回报率还比较低。笔者认为,在未来木薯生物质能产业发展中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尽快制定木薯生物质能产业相关政策。目前非粮乙醇依照国家有关原料基地补贴和示范基地补贴的规定,每亩可获得180元的补贴,并没有其他财税方面的政策。在面临2010年木薯零关税的情况下,要真正使木薯生物质能产业成为我国新兴战略支柱产业,政府部门则应充分利用WTO规则允许的“绿箱”政策,加大对木薯科技(包括木薯品种选育与繁殖、产品加工开发研究等),技术培训、推广市场开拓与营销,信息和流通体制的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的治理,基地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政府还应该制定相关法规,通过税收和其他经济手段,将能源的外部成本内部化,从而增强木薯生物质能的竞争力。

二是加强木薯原料生产基地建设,完善基地社会服务化体系。我国在未来发展木薯生物质能产业时应选择适宜木薯种植的区域进行生产,采用“科技+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产业模式,企业对基地进行育种、良种试验,通过对当地环境的了解,研发出适宜当地种植的木薯良种,从而积极向农户推广木薯良种,做到科技入户。还可以通过成立“示范园”对木薯进行生产基地良种化,向农户推广木薯种植新技术,利用荒山、荒坡,扩大木薯的种植面积,发挥增产增效的潜力。在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始终要健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以科研单位和木薯生物质能企业为依托,以农民自办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多种经济成分,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服务体系,从良种研发,种苗供应、技术服务、加工、运销、信息等各方面为基地提供服务。

三是加强木薯生物质能龙头企业建设,推进产业化发展。我国木薯生物质能龙头企业力量还比较薄弱,因此,龙头企业自身要不断提升企业自身的能力,联结好产前、产中、产后关系,确保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和营销4个环节的协调发展。在生产环节,企业要加强现今生产技术的改进,形成技术改进和技术研发项互相依存,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在营销方面,企业应注重引进先进的营销理念、手段和技术,建立和健全企业购销信息服务体系,充分利用木薯期货贸易和远期交易,沟通电子交易平台,以避免和减少销售风险。

四是加大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木薯产业国际竞争水平。目前我国木薯生物质能企业除了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有限公司规模较大外,还存在许多以生产燃料乙醇为主的小型生产企业,这些企业不仅难以支付正在涨价的木薯原料,其生产技术也难以跟上国际水平,缺乏国际竞争力。生物质能产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只有规模化生产才有规模效应和竞争力。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应政策,提高木薯生物质能产业的准入门槛,鼓励大型企业兼并中小企业或者中小型企业重组为大型企业。此外,在我国木薯最大生产基地广西毗邻东盟自由贸易区国家,可以通过加强与东盟国家合作,扩大发展空间,提升产业国际竞争水平。 (作者单位: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

链接

木薯生物质能源产业简介

我国木薯主要分布在广西、广东、海南、福建、云南、湖南、四川、贵州、江西等9省(区)。其中广西的种植面积就占了全国木薯种植面积的60%多,两广地区共占90%左右。目前,广西、广东、海南等省份仍有荒地、裸土地及后备宜林、宜农、宜牧荒山等未利用土地约2亿亩,其中仅广西省可供开发种植木薯的土地就有4000万亩,若开发1/5用于种植木薯,按亩产2吨计算,可收获8000万吨,生产燃料乙醇约1000万吨,折合1430万吨标准煤。
   近两年,木薯生物质能的开发和利用逐渐被提上议事日程。2007年5月农业部出台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中认为,我国可转换为能源用途的作物和植物品种有200多种,而目前适宜开发用于生产燃料乙醇的农作物主要有甘蔗、甜高粱、木薯、甘薯4类。2007年下半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计划》、《生物燃料乙醇暨车用乙醇汽油中长期发展规划》都把木薯提到了一个重要的位置。

分享到:
相关文章
中国新能源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新能源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新能源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新能 源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新能源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综合动态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