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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荣获“2008山东十大责任企业”荣誉

文章来源:皇明 | 发布日期:2009-01-14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1月10,2008山东“责任公民”、“责任企业”颁奖盛典在山东新闻大厦举行,皇明太阳能集团等十家企业当选2008山东“十大责任企业”。此次评选活动由山东省文明办、大众报业集团等单位指导,齐鲁晚报主办,旨在倡导真善美,弘扬社会正义。

    皇明坚持太阳能推广十三年,一个企业的集热器年推广面积,超过欧盟的总和,比北美的两倍还多,成为世界太阳能产业领航者。因为专业、专注以及团队的敬业精神,皇明在“寒冬”中获得了国际投资巨头的青睐,一次获得注资近1亿美元。2007年1月,皇明太阳能集团董事长黄鸣被中华慈善总会评选为“中华慈善人物”;3月,被世界自然基金会授予“中国可再生能源突出贡献奖”。

    多年来,皇明太阳能集团坚持“感恩自然、奉献社会”,主动担当起作为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并一直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2008年5月,皇明为四川灾区捐款捐物累积达520余万元,皇明还先后为西沙驻军、海岛部队、贫困学校、弱势群体等捐款捐物。在2006年全国“两会”上,黄鸣建议国家推动“新能源•新农村工程”,推动解决1亿农民洗澡难问题,成为“两会”的热点之一。2006年,皇明与“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合作启动了“农村贫困学校太阳能浴室工程”(皇明集团捐赠其中10%,即1000所学校的浴室),计划用10年时间,建设10000个农村学校太阳能浴室,解决1000万师生洗澡难问题。

    此次“责任企业”评选标准是:1.遵纪守法,2008年在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2.热心社会公益,2008年在抗击雪灾、抗震救灾、支持北京奥运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3.与广大职工共克时艰,2008年面对当前金融危机,在促就业、保增长方面表现突出的企业。

    活动自12月15日启动,通过企业自主报名和读者推荐,经过初审筛选,评审团确定出“责任公民”及“责任企业”候选名单,然后由政府部门专业人士、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团,结合读者投票情况,从候选名单中选出“十大责任公民”和“十大责任企业”。获得“责任企业”还有中国移动山东分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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