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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意见》出台 扩大地热能源体系

文章来源:工控网 | 发布日期:2013-02-19 | 作者: | 点击次数:

国家能源局、财政部、国土部、住建部四部门在发布的《促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中称,到2015年,全国地热供暖面积达到5亿平方米,地热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0万千瓦,形成地热能资源评价、开发利用技术、关键设备制造、产业服务等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

地热能是清洁环保的新型可再生能源,资源储量大、分布广,发展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

《意见》强调,中央财政将重点支持地热能资源勘查与评估、地热能供热制冷项目、发电和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同时,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政策要求,对地热发电商业化运行项目给予电价补贴政策。

通过合同能源管理实施的地热能利用项目,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利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的项目运行电价参照居民用电价格执行。采用地热能供暖(制冷)的企业可参照清洁能源锅炉采暖价格收取采暖费。

《意见》提出,在做好环境保护的前提下,促进浅层地热能的规模化应用。重点在地热能资源丰富、建筑利用条件优越、建筑用能需求旺盛的地区,规模化推广利用浅层地温能。此前,有业内人士预测,到2015年,浅层地温能开发投资额将达1500亿元以上。

另外,《意见》指出,我国鼓励专业化服务公司从事地热利用建设运营服务。电网企业要按照国家关于可再生能源电力保障性收购的要求,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地热发电量义务。

上市公司中,海鸥卫浴、汉钟精机、烟台冰轮等涉足地热能的开发和利用,有望从未来地热能产业的大发展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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