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日前开始实施"清洁能源"工程,要求燃煤锅炉在2000年1月1日前必须"歇火"。
    南京市"清洁能源"工程要求:市中心区内一律不得新上燃煤锅炉,现有0.7KW及其以下工业和生活锅炉,须改用煤气、液化气、轻质柴油或电等"清洁能源"。主城区内所有建筑工地严禁燃烧可燃废料;餐饮服务业、机关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和部队生活区内炉灶严禁燃烧散煤。市内禁止焚烧落叶枯枝、工业及生活垃圾;县、郊区禁止焚烧秸秆。
深圳科技信息网 每日经济信息 综合能源信息 199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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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能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