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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合资建液化天然气进口基地

        我国拟合资建液化天然气进口基地

    由国务院批准兴建的我国第一个液化天然气(LNG)进口大型基地项目,
国家初步决定由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牵头,并同广东省、深圳市组成中方控股
公司,再与外商组成合资公司联合发展。为了参与我国这个LNG项目,日本
的三菱、三井、日商岩井、伊藤忠、住友、丸红等商社,莫比尔、壳牌、BP、
阿莫科等欧美大石油公司以及中国香港特区的长江基建、招商局集团及中远(
香港)等大型公司争相竞逐有关股权。
    据报道,该基地初步选在深圳大鹏湾宝安县大鹏半岛的秤头角。该项目已
被国务院列为广东LNG试点项目,指定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负责和承担,
并占有35%的股份;广东省电力局占10%股份;深圳市政府占20%股份;
中方合计占65%的股份。该项目由4部分组成:基建、码头、气库和管道接
收,估计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若包括海上运输特种船舶和向外方购买LN
G合同,总投资将达到100亿元人民币。由于该项目的经济价值与城市用气、
工业能源有密切关系,国家要求该项目最好在今年内动工,预计将于2004
年投产。
    据悉,这项目的一期工程准备进口300万吨LNG,主要供应深圳、佛
山、广州和东莞等4个城市以及大亚湾惠州燃气发电厂;二期工程再供应惠州、
珠海、肇庆、江门、南海等5个城市。
来源:深圳科技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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