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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富热电CDM项目获得联合国首笔减排量签发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传来喜讯,由该公司开发的红山嘴水电厂玛纳斯河一级水电站工程清洁发展机制项目(简称CDM),成功获得了联合国项目执行理事会首笔二氧化碳减排量的签发,成为兵团目前唯一一个在联合国注册成功并获得签发的CDM项目,同时也是新疆地区首个获得签发的水电CDM项目。 

    玛纳斯河一级水电站共有4台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是玛河流域规划中装机容量最大的引水式电站,该水电站于2007年6月16日全面投产以后,每年可为石河子地区提供1.89亿千瓦时的绿色清洁能源,预计每年可减排15.8万吨的二氧化碳当量。天富热电股份公司抓住机遇,在电站投产后立即启动了CDM项目工作,在没有本地区成功经验可供参考的情况下,仅用三个月的时间就在联合国项目执行理事会上注册成功,经过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网站公示,首笔核证减排量累计达39225吨(减排期2007年9月14日至2007年12月25日),并恰巧在电站顺利投产一周年之际成功获得签发,出色完成了从碳战略、碳拍卖到碳信用额度交付的整个流程,实现了项目“碳资产”价值的最大化。 

    在获得联合国签发后,天富热电将完成与日本东京电力株式会社的交割手续,并获得可观的碳减排额资金(具体金额为商业机密),根据双方签订的《减排量购买协议》,第一个减排计入期将一直延续到2012年。 

    天富热电CDM项目的签发成功,标志着该公司在发展可再生能源、实施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率先在实践中将CDM发展战略转变为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而且对新疆地区实施CDM项目起到了巨大的示范作用。 

    相关链接:什么是CDM? 

    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是《京都议定书》中引入的三个灵活履约机制之一。根据“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已完成工业革命的发达国家应对全球变暖承担更多的历史责任,因此,《京都议定书》只给工业化国家制定了减排任务,但没有对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作这个要求。 

    《京都议定书》规定,发达国家缔约方为实现温室气体减排义务,从2005年开始至2012年间必须将温室气体排放水平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由于发达国家减排温室气体的成本是发展中国家的几倍甚至几十倍,发达国家通过在发展中国家实施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把项目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减少的排放量作为履行《京都议定书》所规定的一部分义务。一方面,对发达国家而言,给予其一些履约的灵活性,使其得以较低成本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协助发达国家能够利用减排成本低的优势从发达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促进其可持续发展;对世界而言,可以使全球在实现共同减排目标的前提下,减少总的减排成本。 

    CDM规定减排的温室气体有:CO2(二氧化碳)、CH4(甲烷)、N2O(氧化亚氮)、HFCs(氢氟碳化物)、PFCs(全氟化碳)、SF6(六氟化硫)。 

    CDM分布的行业和领域:1.能源工业(可再生能源/不可再生能源)2.能源分配 3.能源需求 4.制造业5.化工行业 6.建筑行业 7.交通运输业 8.矿产品 9.金属生产 10.燃料的飞逸性排放(固体燃料,石油和天然气)11.碳卤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的生产和消费产生的逸散排放12.溶剂的使用 13.废物处置 14.造林和再造林 15.农业。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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