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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家铮:千方百计加快开发利用水

  对于移民,千万不要老是后靠安置,可以把他们成建制地迁出来,想办法安排好。另外,中国水电大部分都在西南地区,虽然移民数量相对较少,但存在少数民族和宗教问题,也不容忽视。一个几百万千瓦的水电站,移民大概几万人,只要真正想把移民工作做好,是没有问题的。

  水电开发得好,是一本万利的,但怎么更好地分配开发利益,是个问题。水电资源是国家的,不是哪个地区和部门的,但是开发水电因为牵涉到征地、移民,影响到当地的种种条件,所以应尽可能照顾到当地的利益。无论是税收也好,帮助当地经济发展也好,都应该有个正确的政策。过去有个说法,富了电厂,穷了库区;富了下游,穷了上游,这不对。这方面应该详细地研究,使水电开发效益能够公平地分配,不仅仅是双赢,而是多赢。

    进一步提高水电开发水平

  经过修建那么多的大水电站,我国水电技术已经进入国际先进领域,但还不能讲达到了世界领先水平,我们在创新、效率、管理等方面尚有差距。

  我们的工程师很善于按照规程规范来做事情,很善于复制人家的设计,但原创性的东西比较少,比如水工方面的碾压混凝土坝、钢筋混凝土面板堆石坝等技术,都是外国人先搞出来的。希望我们以后有更多的原创性突破。

  随着水电的快速发展,确实有一些具体的技术问题比较棘手,比如,特别长的隧洞的开挖、特别高的大坝的抗震等问题。因为我国许多大坝都修在西南,地处强震区,抗震、消能都成为技术难题。还有些坝址条件特别差,大坝建在深厚的覆盖层上,由此带来了地基处理问题。设备制造水平仍较低,部分施工机械设备、抽水蓄能设备还需进口。我希望今后这些问题能够有所突破。

  培养和加强工程师的创新意识,第一要解放思想。中国工程师不要受太多规程规范的约束,即使表面看来是确定不移的事,你都可以怀疑。第二要有科学的态度,随便去冒险、拿工程做试验是绝对不行的。要把创新精神和科学态度很好地结合起来。第三要不排斥引进。不是任何东西都要自己首创,要大力引进人家好的东西,但绝不能照抄照搬,要在了解消化的基础上加以集成、改进和提高。永远照抄照搬,就会永远跟在人家后面。

  水电科技创新跟其他行业比起来有一定困难,因为水电是修水坝、建水库、修电厂,需要非常高的安全性。对此,第一要思想明确。水电技术是不断进步、不断变化的,所以绝不能思想落后。要以爱护的态度对待新生事物,不要看到新生的东西就百般挑剔。第二要做艰苦细致的科研工作,为新生事物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第三要分情况区别对待和处理。如果某些技术的机制机理都搞得很清楚,不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就可以在工程上大胆使用。有些尚不明晰的,则可以先在小的工程上试验,没有问题后,再拿到中型工程上使用,最后拿到大的工程上使用。如果采取这种方法的话,我认为水电的科技创新还是大有可为的。

    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到2020年,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估计每人需要1千瓦电力装机容量,总计会到10多亿千瓦电力装机容量。按我国国情,燃煤电厂将占绝大部分,但引起的资源危机、污染危机将非常严重。

  减少燃煤产生的污染,特别是碳排放量,已成为国际共识和各国不可回避的义务,这对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的我国来说,形成头号压力。除了厉行节能减排外,尽量开发清洁的再可生能源是唯一出路。而在目前条件下,只有水电是可以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尽管我国的风电、太阳能和核能都将大力开发,但受多种条件制约,在一定时期内总量有限。只有水电的开发利用弹性较大,能替代相当部分燃煤。

  现在,我国的水电装机容量为世界第一,水电开发的速度和力度更是世界第一。但我个人感觉水电并没有获得什么特别的优惠政策支持,甚至有些地方对水电开发还是不利的。比如过去的税收政策,最明显的是《可再生能源法》把大水电排除在外,经过水电界据理力争,虽然承认大水电是可再生能源,但仍把大水电作为另类。我觉得这不大合适,应该明确水电,尤其是大水电是可再生能源。西方国家规定发电企业开发电源,必须有一定份额的可再生能源,我们希望中国也有这样的规定。

  我们希望国家能够对水电采取更积极、更促进的政策。到2020年,在我国电力装机中,水电占25%,核电、风电等占25%,撑起半壁江山,让煤电只占到一半,这是我的希望。大家共同努力,应该能达到这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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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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