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气候正在发生变化,全球资本市场的气候也在发生变化。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从2008年到2012年,签约的工业发达国家要将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降低5.2%。而通过排放权交易,《京都议定书》为发展中国家开启了一项每年价值约300亿美元的产业。在这个新领域,中国具备多大的市场潜力?国际碳基金和国内的项目开发商又面临着怎样的挑战?中国政府在其中作用如何?沃顿知识在线针对这些问题对有关专家进行了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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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美国前副总统阿尔·戈尔(Al Gore)和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共同获得2007年诺贝尔和平奖时,诺贝尔奖委员会在颁奖致辞时说,全球未来气候变化的问题“必须得到我们最紧迫的高度重视”。
涉足这个问题的不仅有政治家和学术界人士,全球资本市场也正步入其中。由微软创始人比尔·盖茨投资的沛雅霓资本有限公司(Peony Capital Ltd.)是一家总部设在北京的4亿欧元的碳排放交易基金。该公司在去年8月对媒体表示,到2012年,公司将从中国购买1000万吨的碳减排量。
世界银行的卡兰·卡普(Karan Capoor)和菲利普·安布洛斯(Philippe Ambrosi)在去年5月发表的《2007年碳市场之现状及趋势》(State and Trends of the Carbon Market 2007)报告中指出,“截至2007年3月,已有118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到58个碳基金中,与此相比,在2006年5月,仅有46亿美元的资金投入到40个碳基金中。”
“这一切都起源于《京都议定书》,”总部位于上海的复兴碳基金投资公司(Renaissance Carbon Investment, RCI)的董事总经理蒋劭清(Jeff Jiang)说道。RCI是一间美国私人股权公司品德国际(Pivoton International)下属的碳投资和贸易公司。“按照《京都议定书》的要求,从2008年到2012年,签约国中的发达国家要将温室气体(GHG)的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降低5.2%。”
《京都议定书》是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基础上缔结的多边协议,已于2005年2月16日生效。为了能让缔约方在达到各自目标时具有一定程度的灵活性,《京都议定书》创造了三种创新性的机制:排放贸易机制(Emission Trading)、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 CDM)。这些机制允许发达国家缔约国通过在其他地区实施的项目,进行排放权的交易并获得排放权。
这些机制的设计宗旨是有助于在全球范围内判别成本最低的减排机会,并吸引私营部门参与减排工作。依赖于清洁发展机制,发展中国家可以通过技术转让以及在与发达国家开展协作的投资中获益。
“这是一个相当复杂的全球性的运作流程,” 蒋劭清解释说,“因此必须制订严格的体系来确保其履行,方法学(methodology)的制定就是体系当中的一部分。迄今为止,联合国的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Board,EB)已经公布了137种方法学,专门针对不同项目的定义、度量或评估进行管规。例如在沼气发电方面,EB制订了一套详尽的规则,关于如何处理沼气、如何度量排放等等。同时,每个项目必须创建一套‘项目开发文档’(PDD),详细说明项目的所有情况。”
联合国还设立了专门国家机构(Designated National Authority, DNA)来注册登记并审批所有国内项目,并将项目提交至EB。中国相应的机构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NDRC)。之后,由联合国EB指定的专门执行组织(Designated Operational Entity, DOE)开展审计工作,籍此确定项目是否符合联合国注册资格。经过一年的试点之后,项目将会再次通过审计,并最终获得CER(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经核证的减排)的资格,继而可以在国际二级市场上进行交易。
简言之,蒋解释说,“根据《京都议定书》的定义,CER是由CDM项目产生的减排权。制订CDM的目的是使得发展中国家能够将其减排权转让给必须承担温室气体减排义务的国家。我们相信,在《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全球碳排放市场中存在着严重的供需不平衡。”
最大的市场
据世界银行统计,到2012年,温室气体减排量总需求为50亿至55亿吨CO2当量,其中一半的需求由发达国家自己完成,而另一半即25亿吨CO2则可通过灵活机制来完成。从CDM项目的供应方面来看,迄今为止所有已经签约的项目至2012年将产生3亿吨CO2。供需之间的缺口很大。
该报告称,2006年碳市场的价值估计达到300亿美元,比2005年增长了三倍……2006年基于项目的活动—主要是CDM和JI—的价值从2005年的27亿美元大幅增至约53亿美元。
报告称,亚洲继续在CDM市场中占主导地位,对全球大约80%的减排量进行了交易,其中以中国为主。自2002年以来,在工业发达国家购买的CER中,有61%是与中国签约并由中国供应的。据联合国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截止2008年1月底,全球正在开发和运作的CDM项目共有2883个,其中2137个项目来自亚太地区,而中国占据961个。从国内来看,截至2007年12月28日,中国国家发改委已经批准了总共1028个CDM项目,该数字是2007年7月中旬的两倍。
中国各省一级的发改委也在积极推动CDM项目。张汉文是湖南省CDM项目服务中心和湖南湘科清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长,他已经从事了两年多的CDM项目开发工作。该公司受到湖南省科技厅和湖南省发改委的大力扶植。张表示,“中国在碳市场有很多机会,因为中国的能源效率相对较低。仅就湖南省而言,到2012年,计划开发的CDM项目的交易额估计在40亿元人民币(5.6亿美元)左右。目前,我们已经实现了大约4000万吨、价值3 -4亿元人民币(4200 万– 5600万美元)CO2e的减排量,所以还有不少潜力可挖。”
中国的市场力量
中国政府早先已颁布了于2005年10月12日生效的《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籍此确保政府从CDM项目中获得一定比例的CER转让利益,根据排放气体的不同,其比例分别为2%、30%或65%。世界银行的报告指出,2006年全年的(碳市场)价格依然保持强劲势头。基于项目的CER平均价格达10.90美元/吨CO2e,在2005年的基础上增长了52%。
报告指出,中国为全球CER的供应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最低限价,“形成此种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在于中国的市场能力,通过一个非正式的定价政策将最低限价保持在10.40 – 11.70美元的范围。该政策对于欧洲私人买家而言无疑是可以接受的,他们在2006年继续对该价格范围表现出强大的需求,然而部分日本买家在该价格范围的顶部采取了逃离策略。”
欧睿龙(Bjorn Odenbro)是瑞典Tricorona碳资产管理公司(Tricorona Carbon Asset Management)北京办事处的总经理,在他看来,虽然中国的CDM市场发展迅速,因为目前CER的价格呈上涨趋势,但是未来几年的市场走向依很难预测。公司总部设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的Tricorona是全球最大的致力于碳交易业务的公司之一。
欧睿龙认为价格上涨的原因有二。首先,中国的项目业主逐渐意识到可以将CER在欧洲国家以高价出售。此种趋势先是从大型电力公司开始,然后逐渐传播到各个省份。另一个推动价格的主要因素是中国政府对市场的干预,特别是通过最低价格机制进行的干预。“他们在努力促使此等减排以他们认为合理的价格出售,” 欧说道。目前有传闻说,最低价格范围可能会进一步提高。如果价格真的“大幅提升并超过”当前水平,那么碳买家们极有可能开始转向其他国家。“但是中国将依旧是主导市场,”他预测道,“中国可能将继续占有全球CER供应量的一半。”
去年11月9日,中国政府在北京宣布启动“中国CDM基金”,一个非营利性的国家基金。基金的主要来源是对上述《办法》内规定的所有CDM项目征收的税金。 中国的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记者招待会上表示,该基金将与各国政府和机构开展多样化合作,以有效提高中国在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的实际参与能力,并为建设相关体系提供服务与支持。
今年1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上的一则新闻报道称,中国拟在北京建立国内首个碳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总裁熊焰在新闻中表示,“作为全球碳市场的重要供应商,中国尚未建有一家碳交易所。国内(碳)价格几乎是二级市场的一半。目前我们正在做大量准备工作,力争成为中国第一家碳交易中心。” 如果上述目标成为现实,CER买家的利润将会进一步缩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