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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程度低

      與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潛力相比,新疆對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尚處在初始階段。

      根據最新一次的全國風能資源調查與評價結果,新疆風能理論蘊藏量9100億千瓦,位居全國第二﹔太陽能理論蘊藏量1450-1720千瓦時/平方米﹒年,也位居全國第二﹔水能資源理論蘊藏量3817.8萬千瓦,位居全國第四。  

    目前,我區經濟增長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能源資源的大量消耗來實現的,萬元國內生產總值消耗能源量2.17噸標准煤,高于全國水平。大多數農村居民仍然主要依靠直接燃燒薪柴提供生活用能,不但造成嚴重的室內外環境污染,還造成植被破壞,加劇了環境惡化。

    新疆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潛力巨大。新疆水能開發率不到8%,新疆的風電總裝機容量約占全國的20%,適合農牧區的小型光電、風電和生物能(沼氣等)利用工作相對滯后。

    可再生能源利用滯后的主要原因是對全區可再生能源調查程度還比較低,對各地可再生能源的分布情況、具體特點把握不准,影響了后續的開發利用工作。 

    前不久,國家出台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規定》等措施,基本消除了長期以來束縛新疆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政策瓶頸,為我區加快風電、太陽能發電和生物質能發電產業的發展鋪平了道路。  

    今后,我區將全面開展可再生能源資源的調查評價工作,為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提供扎實可靠的基礎數據,還將廣泛征求各方面專家的意見和建議,科學編制我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整體規划。加大對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能等可再生能源資源的調查評價,摸清家底,深入挖掘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潛力。做大做強風電產業,繼續擴大達反城風電場的規模,在阿拉山口、吐魯番小草湖風區和十三間房風區等條件較好的風區開辟新的大型風電場﹔還將結合無電地區電力建設項目,加快發展太陽能產業和生物能產業,調整農牧區能源結構,努力改善農牧區各族群眾的生產生活條件。 政令備忘錄: 

    《關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開展資源節約活動的實施意見》(新政發〔2004〕53號)中要求,加快資源節約技朮的開發和推廣應用。重點支持一批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技朮開發、技朮改造項目,重點推廣潔淨煤,節約和替代石油,高效節能鍋爐、風機、水泵、電動機及拖動系統調速和建筑節能技朮﹔推廣農業節水灌溉技朮、廢水資源化和“零”排放技朮、中水回用技朮﹔推廣“三廢”綜合利用、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技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朮。從體制、政策、機制、投入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加快發展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產業。

来源:新疆經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