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西部省区无电乡村通电工程光伏电站建设项目”正式启动实施,并从2002年开始在青海率先实施了这个“阳光工程”,青海省科技厅经过两年半时间的努力,完成国债资金投资3.8亿元,在果洛、玉树、黄南等6个以藏族为主的牧区州县乡镇和农牧村建成太阳能光伏电站120多座,使偏僻山区的10万多户农牧民用上了电。
青海在推进太阳能光伏电站建设的同时,还调整燃料结构,保护生态,帮助农牧民脱贫。这些太阳能灶每年节约6658.9万度电;每年可保护灌木林60多万亩;每年每户农牧民可节约电费增收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