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展资格:
1.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企业(公司),合资企业,外资企业(含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2.参展展品应经产品生产所在地的主管部门鉴定且取得合格证明,相关法律证件齐备。
参展费用:
1.标准展位3m*3m (基本设备含:三面围板、公司楣板、1个220V/5A电源插座、2支射灯、1张咨询台、2张折椅、1垃圾篓):
国内:¥4800元/展期 国外: U$800/展期
2.室内空场地(均须36平方米起租,在组委会指定位置按宽4m*长9m或6m*6m的规格自行布展)
国内:¥450元/平方米·展期 国外: U$80/平方米·展期
3.室外空场地(均须18平方米起租,在组委会指定位置按宽2m*长9m或宽3m*长6m的规格自行布展)
国内:¥350元/平方米·展期 国外: U$60/平方米·展期
4.广告费用(户外或其它形式广告价格备索)
会刊封面 12000元 封底 10000元
封二、封三、扉页 6500元 彩色插页 4500元
入场券12000元/5000张
注1:角位标准展位每个均须加收500元人民币,指定展位的均须加收10%的展位费用。
注2:凡特装展位,组委会按RMB 30元/平方米收取特装管理费;若特装展位由组委会指定承建商设计与搭装,可免收此项费用。
注3:境外展商包括:跨国经营企业,无论在中国境内是否设有分公司或或办事处,无论其展品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均以境外参展商接待。
参展程序与付款方式:
1.参展单位请详细填写参展申请表(合同)并签名加盖公章,报送或传真至组委会,组委会经办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2. 参展单位报名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款或50%的定金(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组委会),否则主办单位有权调整或取消其所定展位,余款在 2005年5月30日前付清;
3.收到参展费后,主办单位按“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原则分配展位,并寄送或传真[参展须知]通告有关安排;
4.未经主办单位同意,参展企业单方面取消参展合同,其已付参展费用均不予退还;
5.参展企业不得转让、分租、炒卖展位,否则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往后二年内不接受违规企业参展。
展会服务
一.免费及增值服务项目
1.在《大会会刊》刊登300字的公司简介
2.展览会的宣传推广及定向观众组织并提供入场券供参展商邀请客户使用
3.标准展台搭建(室内外空场地展位则由参展企业自行搭建布置)
4.大会网站企业专栏列名宣传
5.参展商布展及参展专用胸卡
6.定期展场清洁及24小时展场保安
7.赠送<<大会会刊>>两本
二.有偿服务项目(详细资料备索)
1.展厅内外宣传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
2.专场技术交流会、产品发布会
3.额外展具,动力电源或特殊电源,气源,水源及音像设备的租用
4.展品运输及展品入馆安放所需设备(人工)
5.企业(产品)宣传资料设计与印刷
6.会期公关及礼仪
7.专项会务服务(参加相关专场经贸洽谈会等项商务活动;住宿订房,会期中攴及饮料,代办返程火车票及飞机票)
三.赞助服务
大会设独家赞助、特别协办、配套活动冠名,组委会根据具体情况将提供相关超值的回报服务,详细方案备索。
联系方式:
中国泉州首届太阳能技术设备产品与新能源技术设备及节能技术设备产品贸易博览会组委会
联系人: 何建平
电 话: 0595--22256190 13205092336
地 址: 福建省泉州市东街34号人防办公楼3楼
邮政编码: 36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