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2001上海国际资源利用及节能展览会

2001上海国际资源利用及节能展览会

2001上海国际资源利用及节能展览会

展示新技术及产品

时    间:2001年6月6日-8日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信息中心
协助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建司、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
承办单位:上海时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集著名厂商及品牌

地    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支持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建司市政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城建司环卫处
          上海市节能协会
          江苏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
          浙江/江苏两省能源研究会

    资源日益短缺已引起各国政府高度重视,开发新能源会理利用资源与节约能源,都摆 在各级政府的案头。为给政府行业部门和施工单位提供先进技术、产品、设施、设备:加 强企业间交流与合作、提高企业及产品知名度、开拓市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 准。建设部信息中心主办,建设部城建司和相关行业协会支持下,“2001上海国际资源 利用及节能展览会” 2001年六月在上海光大会展中心举行。

    为使本次大会更具权威和影响,主办单位将通过电台、报纸、专业杂志及互联网作大 量推广宣传。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其它途经向行业主管单位、工程施工单 位、料研单位、经销商、贸易公司等相关单位寄出35万份请柬和参观券。届时政府主管部 门官员、行业主管单位负责人、行业协会负责人。工程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厂矿负责人、 科研人员、经销商、相关企业负责人云集上海,是企业宣传产品、开拓市场、商务洽谈、 技术交流、了解行业动态的最佳时机。

一、日程安排
    l.报到时间:2001年6月4日
    2.布展时间:2001年6月4日-5日
    3.展出时间:2001年6月6日-8日

 

二、展示内容
    1.新能源、太阳能、风能、热能、生物质能等资源利用产品、设备、装置、科研项目、专利技术。
    2.工业、民用节能产品、设备、装置、科研项目、专利技术。
    3.废弃物综合利用、垃圾、废液、废气处理并转换为再生能源的成果、产品、设备、装置、科研项目、专利技术。

三、技术交流
    展览期间组委会将安排相关高水平技术交流会,企业和研究单位可承办,内容自定,每场4个小时,3800元每场。

四、收费标准
    1. 展商若指定或要求两面开口的展位需加收20%展位费。
    2.标准展位(3m×3m/个)
      配置:展出场地、三面展板(2.5m高)、门牌制作、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九平方地毯、220V电源插座1个、二支射灯。
      收费:国内750元/平方米/展期 中外合资1200元/平方米/展期 国际200美元/平方米/展期
    3. 光地(6m×6m起租) 配置:展出场地、保安服务、公共责任保险、清洁服务、空场地管理。 
      收费:国内700元/平方米/展期 中外合资1150元/平方米/展期 国际190美元/平方米/展期 

五、参展程序:
    1. 认真填写《参展申请及和约》表并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至组委会。 
    2. 展商申请得到组委会确认后,七日内将所有参展费用或50%定金电汇或交至组委会,款汇后将底单传真至组委会以便查核。
    3. 组委会收到展商的《参展申请及和约》表以后将以传真或邮寄形式确认参展商,组委会收到展商展费后将展览的详细安排情况的《参展指南》邮寄给展商。 
    4.展位分配根据:申请日期、付款日期、参展规模。 

六、大会会刊
    1.为配合展商在展览期间宣传,大会将发行会刊,会刊向现场参观的专业人士派发,还通过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其它途径向行业主管单位、工程施工单位、科研单位、经销商、贸易公司等相关单位寄发,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认登会刊版面,规格:210mm×285mm。
    2、 会刊版面 封面 20000元 封底 16000元 封二 12000元 封三 8000元 彩页 5000元 黑白 2000元 

七、其它广告 
    1.参观券:规格90mm×200mm,收费3900元/万张,三万张起印。 
    2.充气拱门:4800元/展期。
    3.室外空飘气球:2800元/展期,含长8m×宽80cm条幅。 
    4.特邀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大会协力工作,详细资料备索。
    5.其它广告资料备索。 

八、服务
    1.办理展品运输及留购,提供优惠住宿、旅游。
    2.免费向专业人士提供《展品预览》及时架起供方与需方的桥梁。
    3.免费在会刊上刊登200字简介及会刊2本。
    4.免费提供参观券供邀请客户使用。
    5.展场定期清洁及24小时保卫。 
    6.在各种媒体作展会宣传,邀请客户来洽谈、交流、观展。 

九、注意事项 
    1.不得展出假冒、伪劣展品。
    2.展览期间展商不得擅自撤展或将展台租、转让给他人,更不得在展场内叫卖。
    3.凡演示设备需水、动力电、压缩空气的单位,需于展前一个月申请,费用自理。 
    4.展商在7日内没有付款或余款在2001年4月30日前还未付清,组委会将不保留其预定展位,2001年4月30日后申请的展商的参展费用需在3日内一次付清。 
    5.为保证展会整体形象,组委会保留与展商协商并最终调整展位的权力。 

十、联系 
    上海时空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临平北路2号24A 
    电话:021-65072285 65072295
    传真:021-65072285 
    邮编:200086 
    E-skzl@fm365.com 
    联系人:李刚 13611948017

来源:null | 作者: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