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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指出风电产业发展应借认证东风

文章来源:中国质量报 | 发布日期:2010-12-0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 本报记者 丁 莹

12月3日,由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和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组织的新闻通气会在北京召开。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委会秘书长李俊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英国加勒德哈森公司北京公司总经理潘伟平针对近期引起社会热议的话题,解析我国风电行业的成长轨迹,呼吁理性看待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坦言风电设备认证对风电产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风电发展还有很大空间

    针对近期有媒体评论说,中国风电发展速度过快和过剩的问题,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可再生委员会李俊峰表示,2006年1月《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我国的风电发展迅速,连续4年实现了100%的增长。但是这是在发展基数较小的情况下完成的,随着风电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风电增长速度理应呈现出持续、健康发展的局面。截至2009年底,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580.5万千瓦,2010年底可望超过4000万千瓦,但是总的比例还很小,装机容量占全国发电装机的比例不到3%,占全国发电量只有2%左右,距离国家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例提高到15%的目标还有很大的距离。因此,我国的风电发展还有很大空间,今后10年每年新增风电装机容量仍可保持在1500~2000万千瓦的水平上。

    风电设备整体质量状况良好

    据了解,最近国家能源局组织专家对我国风电装备质量问题进行了专项调查,旨在敦促风电企业重视质量,实现产业健康发展。李俊峰介绍说,从近期的质量调研情况看,当前我国风电产品质量问题确实存在,但风电设备整体运行情况良好,故障率在正常范围之内,已发生的个别重大事故主要是在风电机组生产、安装、运行和维护过程中发生的管理问题引发的,风电机组不存在重大设计缺陷。针对这些质量问题的成因,风电行业将积极采取措施,今后将逐步从4个方面入手:完善风电行业的质量标准,使之明确化和具体化,并通过检测认证等第三方评价制度,贯彻落实标准的执行;完善风电产业各环节的质量管理制度,建立质量监测、报告、披露和预警体系;强化生产制造环节的质量保障体系,保证产品质量的一致性;提高生产、安装、运行、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自主创新能力将不断提高

    对于质疑中国风电“暴发式增长”掩盖核心技术缺失问题的观点,与会专家表示,我国的风电开发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尽管经历了20多年的发展历程,但长期停留在起步阶段。正是近6年装机规模的快速增长,带动了整个产业的发展;也正是产业的技术进步和质量提升,支撑了这种发展速度。一方面,在市场的带动下,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品牌的风电企业,实现了整个配套体系的本地化生产;另一方面,我国风电企业通过引进技术快速起步,并在实现生产制造本地化和规模化发展的同时,建立了自己的研发队伍和平台,逐步掌握了设计核心技术,完成了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二次创新,我国风电企业已经取得了数十项发明专利,研发和创新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随着市场环境的不断改善,风电装机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风电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会不断提高,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还将进一步缩小。[NextPage]

    风电认证将努力开展双边合作

    风电设备认证是一项技术含量高、评价程序复杂的认证业务。据了解,2007年9月我国认证机构颁发了首张风力发电机组质量认证证书,这标志着我国“风能认证”制度正式实施。经过几年的推动,认证对风电产业发展的促进作用已经显现。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中国计量科学院鉴衡认证中心主任秦海岩表示,风电认证对产业的推动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一是认证能够对产品质量进行把关,发现问题并督促和帮助企业解决,而这一作用在产品设计阶段体现得尤为突出。二是认证起到了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作用。在2004年至2008年的技术引进中,许多企业没有设计能力,企业更关心的是组装图纸和是否能满足生产要求。但是对技术资料的引进关心程度不够。但是,按照认证要求,企业必须提交所有的技术资料。企业由此完善了所有的技术资料。三是促进企业技术人员能力的提升。秦海岩介绍说,认证过程是对所有设计环节的反复斟酌,企业技术人员必须能够回答认证专家的所有问题,在与认证专家的不断沟通中,技术人员的能力得到不断提升。

    在回答记者提出的关于风电设备认证的双边合作的问题时,秦海岩表示,中国风机走向世界,认证确实会成为瓶颈之一,因为风机产品认证周期比较长,目前完成一个新型号产品的认证基本要一年甚至一年多的时间,这对出口会有很大影响。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有两个,针对荷兰、丹麦、德国等对风电产品实行强制认证的欧洲国家,力图通过双边合作的方式解决。目前,鉴衡认证中心已经与部分国外机构达成共识,企业进行一次认证,将可以获得两张证书。这将大大缩短产品的认证周期。对于没有强制性要求的国家,国内的认证机构将积极与有认证要求的机构协商,提供认证服务。这些措施都将对我国风电产品的出口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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