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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开发起步即遭遇价格“激流”

文章来源:新华网 | 发布日期:2010-11-17 | 作者:未知 | 点击次数:

众所瞩目的国家首轮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终于尘埃落定,龙源集团、中电投、山东鲁能、大唐新能源四家大型国有能源企业中标,分别获得位于江苏省大丰、东台、滨海、射阳沿海的四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00万千瓦。中标价全部在每千瓦时0.8元以下,最低仅0.6235元,大大低于业界此前的预料,引发了“价格是否理性”的激烈争议,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刚刚起步即遭遇价格“激流”。

海上风电场分为潮间带、近海两类。由于海上风况复杂,技术要求高,施工难度大,潮间带风电场的单位开发成本通常是陆上风电场的1.5倍,近海在2倍以上。目前我省陆上风电的并网价是每千瓦时0.61元。因此曾有专家测算,近年内我省海上风电的并网价至少应在0.9元以上。然而此次一开标,低于0.9的投标价比比皆是,最终出现0.6元左右的中标价已在很多业内人士的预料之中。实际上,这些中标价并不是最低价。也就是说,这还是国家能源局综合考虑成本、市场因素之后的结果。

众多投标企业负责人认为,如此之低的中标价很难保证企业的正常利润,至少是在一年之内。不过,因为中标风电场要求在两年之内建成,不少业内人士分析,中标企业可能期待未来两年内海上发电成本会明显下降――包括技术的成熟、装备造价的降低、运营管理水平的提高等。至于其中风险究竟有多少,还需要事实来证明。

据悉,所有中标企业均需向江苏省能源局出具银行保函,相当于保证金,额度很高。一旦未能标定的海上风电场如约建成投运,将予以严格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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