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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布《关于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文章来源:能源发展与政策 | 发布日期:2018-05-28 | 作者: | 点击次数:
可再生能源即将成为我国第二大电源,发展的核心已由开发侧转移至系统侧,新能源电源发展布局与系统消纳能力密切相关。本周四,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18年度风电建设管理将消纳工作作为首要条件。 其实,早在2017年政府工作报告就把解决弃风、弃光、弃水(即“三弃”)问题列为重点任务,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于2017年11月联合印发的《解决弃水弃风弃光问题实施方案》又明确通过实行可再生能源电力配额制、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制度、推进可再生能源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等措施,确保弃水弃风弃光电量和限电比例逐年下降,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解决“三弃”问题。 由于措施得力,截止目前,“三弃”问题的解决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能力显著提升。5月2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2017年度全国可再生能源电力发展监测评价的通报》显示,2017年,包含水电在内,全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为16686亿千瓦时,同比增加10.8%,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26.5%,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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