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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秋华:大力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

文章来源:广西日报 | 发布日期:2008-07-25 | 作者:陈秋华 | 点击次数:

广西地处中国南疆,阳光充足,雨量充沛,生物质、水能、太阳能、潮汐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非常丰富。同时,广西也是一个能源比较缺乏的省区,缺煤、缺油、缺燃气、电力不足,能源自给率比较低。因此,大力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于广西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尤其是近几年来,广西在国家有关部委的大力支持下,积极开展以沼气为重点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到2007年底,广西累计建成农村户用沼气池313.7万座,沼气池入户率达39.21%,位居全国第一位。

    广西沼气池建设呈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技术力量全国领先。广西有获得国家沼气生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工人12581人,广西沼气建设工人多次应邀到越南、柬埔寨等国援建沼气池,受到广泛好评。二是建池模式先进适用。广西坚持因地制宜,先后开发了自动排渣、分层贮气等6种池型,推广户用养殖型、户用秸秆型等6种模式,大大提高了沼气建设的科学性和适用性。三是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广西已建有280个、在建860个村级沼气服务网点,各级服务网络遍布全区大部分乡村,逐步实现沼气建设、使用、维修配套服务。四是资金投入持续增加。2001年以来,中央、自治区财政沼气池建设投入平均每年以76%以上的速度递增,去年已达2.85亿元,是2001年的5.6倍。在开展沼气建设的同时,广西还累计推广省柴节煤灶793万户,推广太阳能热水器23.55万m2,安装使用了一大批小型水力发电机和风力发电机。这些农村生态能源设施投入正常使用,可减少薪柴消耗1463万吨,为农民增收节支约63亿元。沼气池等农村生态能源建设,已经成为广西可再生能源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沼气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随着沼气建设规模逐年扩大,综合效益日益显著,广西沼气建设逐渐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

    沼气建设是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的重要措施。推广沼气,可以解决农村照明、做饭等生活用能问题。据测算,广西每个沼气池生产的沼气,平均每年可替代薪柴和秸秆2吨左右,这就有效地避免了农民砍树做柴烧的行为,保护了森林植被。目前,广西森林覆盖率已由2000年的41.22 %提高到现在的52.71%;活立木蓄积量由2000年的4.03亿立方米增加到现在的5.11亿立方米,沼气建设功不可没。

    沼气建设是缓解国家能源压力的重要手段。广西一个8立方米户用沼气池,年均产沼气400立方米,相当于替代628公斤标准煤能量,可解决3~5口之家一年80%以上的生活燃料。一个万头猪场大中型沼气工程,年产沼气55万立方米,相当于替代850吨标准煤能量。广西已建成沼气池313.7万座,大中型沼气工程181处,年产沼气13.5亿立方米,可替代200万吨标准煤能量,有力地缓解了国家能源紧张压力。

    沼气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通过开展沼气建设,把农村可再生能源技术和高效农业技术进行优化组合,配套开展“六改十化”,即改厨、改厕、改水、改路、改圈、改房;推动家居环境清洁化、农业生产无害化、庭院经济高效化、住宅楼房化、用水自来化、村屯道路硬化、家具现代化、燃料沼气化、电视数字化、言行文明化。从而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科学文化和健康素质,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沼气建设是促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途径。沼气池不仅产气供能、保护生态,其发酵后的沼肥还是优质农家肥。因此,发展农村沼气,可以将畜牧业与种植业链接起来,形成“养殖-沼气-种植”良性循环,做到变废为宝,减少环境污染,增加收入,形成节约型的循环经济模式。广西平均每个沼气池年产优质沼肥25吨,能满足3~5亩粮食或瓜菜用肥,可实现粮食增产15%~20%,蔬菜增产30%~40%,增收节支1200元以上,全广西共有1400多万农民直接受益。

发展农村可再生能源前景广阔

    当前,能源短缺、价格暴涨和环境恶化已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是当今世界的必然选择。按照规划,广西到2015年,累计将建成户用沼气池468万户,沼气池入户率达50%以上,50%的大中小型养殖场建设沼气工程,沼气技术服务范围覆盖70%农村,其他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也要形成一定规模,全区农村可再生能源年开发利用能量达到886万吨标准煤以上,占农村生活用能30%以上。

    要实现上述目标,重点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科学规划、分类指导。科学编制广西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规划,制定切实可行的年度实施方案,针对沼气、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以及其他生物质能开发利用的不同特点进行分类指导。二是创新技术、科学发展。大力引进、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积极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因地制宜地建设一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科研基地、技术示范基地、技术培训基地和产业化基地,不断创新发展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科学发展。三是多方融资、增加投入。进一步完善投融资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增加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投入。四是规范建设、保证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实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标准化设计,专业化施工,合同化管理,确保安全和质量。

    广西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开发利用潜力巨大,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培训等方面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前景可观。一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管理合作。广西愿意与亚洲国家开展更多的互访活动,增进双方在可再生能源法律、政策、管理、信息等方面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双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管理水平提高,共同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二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经济合作。广西愿意与亚洲国家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项目合作,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理念,鼓励双方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企业进行多形式的合作,鼓励相互到对方区域投资兴办实业,共同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强可再生能源科技合作。广西愿意与亚洲国家建立科研人员互访,技术交流和人员培训机制,加强双方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的技术交流、合作和培训。四是加强可再生能源产品贸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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